房屋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通常遵循政府指导价,并根据房屋的总价值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收费参考:
1. 对于房屋总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一般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当房屋总价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时,累进计费率为0.3%。
3. 对于房屋总价在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当房屋总价在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 对于房屋总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请注意,这些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评估机构的具体政策以及服务内容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物价部门或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收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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