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上级人民法院:
法院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同级法院归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检察院:
检察院依法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行使法律督察权,监督法院是否依法执行法律。
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包括法院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专责监督法院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对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监察。
综上所述,法院的监管涉及上级人民法院、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以及法院内部的监察部门。这些部门共同确保法院独立、公正、依法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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