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是指 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过渡性社区,通常被视为初级城市或雏形城市。它们的特点是正在从乡村性的社会转变为多种产业并存的现代化城市。小城镇可以是人口较少的小城市、国家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或者是纯属集市贸易的集镇。
广义的小城镇包括县城、建制镇和集镇。而 狭义的小城镇则主要指除设市以外的建制镇,这一定义较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法定含义。
综合来看,小城镇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城乡之间,扮演着特殊的社会和经济角色。它们不仅是农村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同时也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要桥梁,对于推动农村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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