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没有贴交强险的处罚措施如下:
扣留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未贴交强险的车辆,直至其依照规定投保后退还。罚款
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处以应缴纳保险费最低责任限额的2倍罚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补办手续: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建议: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并确保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放置有有效的保险标志,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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