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中包含“涉嫌”一词主要是为了体现刑法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的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在司法程序中,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案由通常在立案阶段和侦查阶段使用,以表明案件涉及的具体法律关系,并指导后续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具体来说:
体现法律原则:
在法院未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前,使用“涉嫌”一词是为了遵循“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人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审判并被证明有罪之前,都应被视为无罪。因此,在立案和侦查阶段使用“涉嫌”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指导程序:
在刑事案件中,“涉嫌”一词指导了执法和司法程序,帮助确定案件的性质和后续的法律行动方向。
明确案由:
案由是表明案件具体法律关系的表述,有时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或本诉与反诉可能合并审理,因此需要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时表述清楚。
总结来说,“涉嫌”一词在法律文书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不仅是法律实施的一部分,也是保障法律公正和人权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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