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的期限一般为 60天,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而言,公告送达后,法院会在公告发出的第93天安排开庭,因为还需要提前3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此外,如果公告送达后,被告经过传唤没有到庭,法院可以按缺席判决处理。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综上所述,法院公告的期限为60天,公告送达后,法院会在第93天安排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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