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的管理归属 根据景区的特点和属性由不同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综合性景区:
由文物、文化、旅游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
文物景观:
由文物部门管理。
自然景观:
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
园林类景区:
由园林部门管理。
室内内容为主的景区:
可能由文化部门管理。
室外内容为主的景区:
可能由旅游部门管理。
博物馆:
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和各级政府文化部门管理。
此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景区的具体管理部门取决于其性质和归属,可能是文物部门、园林部门、旅游部门、文化部门或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部门。建议您根据具体景区的类型和所在地,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管理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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