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主要归 农业部门管。
具体来说,根据《畜牧法》和相关法规,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在地方层面,具体负责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地方可能设有畜牧局或畜牧兽医局等专门机构来负责养殖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管、投入品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可能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环保局、工商管理等。
综上所述,农村养殖主要归农业部门管理,但具体职责和监管部门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当地咨询具体负责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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