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陈燕青
2024年,深圳证监局严格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快、准、狠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既抓早、抓小、抓苗头,更打大、打恶、打重点,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记者获悉,深圳证监局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29份、涉案人数71名、罚没款达1.52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查审指标迭创新高
具体来看,2024年深圳证监局执法工作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查审指标迭创新高。逐步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度承办案件49件,办结32件。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线索发现及成案数均为近年来新高,其中案件承办及办结数量已连续3年上升;执法震慑更加突出,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29份、涉案人数71名、罚没款达1.52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二是执法重点更加聚焦。承办案件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问题已连续2年超过案件总数量一半以上,本年度对该类案件行政处罚罚没总金额近亿元,其中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处罚总金额超六千万元,对于配合造假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处罚总金额超一千万元;查办案件类型丰富,承办多单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类案件、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异常交易等类型案件。
三是执法质效持续提升。着力从提升稽查执法质效、压缩监管真空方面发力,2024年度完成多个系统内、辖区“首单”,对北交所欺诈发行“第一案”予以严厉查处,查实首单私募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案,首次将游离于监管口径以外、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出谋划策的“顾问高参”移送公安部门处理,首次对拒绝阻碍监督执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四是立体追责网络织密。从刑事追责方面持续发力,坚决做到涉刑案件“应移尽移”,2024年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为8件;同期辖区有14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被予以刑事起诉,有8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被判处刑罚。
严打信披违法违规
2024年,深圳证监局共承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21件,其中涉及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4件,占信息披露类案件总数的66.67%。坚决贯彻“申报即担责”,查办北交所欺诈发行第一案,查实某北交所申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最高年份虚增收入高达75%等违法事实,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行为。对市场舆情关注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快查快办,对某上市公司涉嫌伪造函证舆情事件,2个工作日内集中力量迅速完成相关核查及立案工作。
此外,深圳证监局大力提升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惩治并举破除第三方配合造假“生态圈”。从快从严查处辖区2家上市公司配合造假行为。根据兄弟办案单位通报线索,对辖区某上市公司通过签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配合造假的行为进行查处;在查办某欺诈发行案过程中,发现辖区某上市公司存在“空转”转售帮助造假公司完成资金和业务流转的行为,迅速立案调查,平均仅耗时3个月。
深圳证监局将稽查执法与投资者保护、风险化解同部署、同推进,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执法理念,执法立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突出“三位一体”强化责任追究的监管导向,加快落实因违法违规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积极推动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先行赔付案例在辖区落地。探寻投资者群体性保护新途径,在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探索“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指导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累计受理相关案件364宗,调解成功328宗并全部完成司法确认,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近3000万元。
加强对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整治
2024年,深圳证监局加强对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整治,全年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类案件10件,同比增长20%,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1件,私募机构违法违规类案件4件。从严查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查办5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件,面对既往同类型处罚案例较少的情况,准确界定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范围并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将说服教育贯穿执法全链条,调查期间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注销股票账户。有力打击基金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行为,某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基金产品交易决策信息后,在其实际管理的“私仓”从事趋同交易违法行为,被处以650余万元罚没款。持续整治私募机构违法违规乱象,全年共计对37家私募机构及37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公安部门通报9家私募机构涉刑线索。查实辖区首单私募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案,某私募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交虚假材料、自行篡改银行流水并企图隐瞒与关联机构的资金往来关系,对该类严重失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024年,深圳证监局共承办异常交易类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类案件4件,市场操纵类案件3件。紧盯并购重组、实控人变更等内幕交易高发领域和上市公司董监高等重点群体,一追到底、绝不放过,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沉疴顽疾”。严惩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内幕交易,某公司人员利用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管职业“社交圈”,非法获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并交易牟利,深圳证监局针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严厉追责,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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