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暨2025年暑期文旅促消费措施新闻发布会。开屏新闻记者获悉,推动“旅居云南”建设,是省委、省政府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游客需求升级和我省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作出的重大安排。
去年6月,我省全面推开旅居建设后,旅居云南持续受到全社会和各行业关注。作为旅游市场的一个新兴业态,旅居热度持续走高,从“走马观花”到“安家落户”,从“游客”到“家人”,旅居重构了游客与旅游、游客与目的地的关系,旅居云南建设体现了我省推动观光游向深度游的转变,成为加快旅游产品、业态、模式创新的全新探索。在推动这一新兴业态发展建设中,一些基本的原则、观念、方法、路径还需要进一步厘清,发展建设的红线、底线、上限还要明确和强调。今年6月5日,《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正负面清单以“十支持十不得”为框架,首次系统化界定旅居发展的路径与边界。核心在于:明确支持方向引导市场发展,划定禁止红线守住生态、土地、文化底线,实现“旅居云南”可持续发展。
正面清单“十支持”方面:
突出保障农民群众利益,支持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旅居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第一条)。
突出市场原则,鼓励市场主体有序盘活长期闲置房屋,按市场化规律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市场化发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条)。
突出融合发展,推动旅居同高原特色农业、医疗康养、休闲健身等联动发展,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重点打造具有乡愁乡韵的旅居村(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突出主客共享,围绕当地群众和旅居客人需求,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第九条)。
突出创新创业,鼓励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旅居客人参与旅居运营管理,吸引更多的人来云南旅居、旅创(第三条、第八条)。
负面清单“十不得”方面:
坚守用地底线,明确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等建设旅居项目,不得借流转之名改变农村宅基地、耕地良田和林地性质(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
严守生态红线,明确不得违反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搞大拆大建和其他破坏性建设,不得突破环境容量和承载规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
构筑法纪防线,明确不得违反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搬出原住地,不得违背市场规律盲目举债和使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同时强调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下一步,云南省文旅厅将组织对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的解读、宣贯和培训,引导、规范云南旅居业态高质量发展。
开屏新闻记者 孙江荭
一审 颜媛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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