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
2025-01-11 04:49:17
追诉期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追诉期限的起点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犯罪既遂之日。追诉期限的终点追诉期限应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只要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就可以追诉。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
2025-01-11 15:43:48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非出于其本人意志的原因,犯罪行为最终没有得逞的状态。具体来说,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已经开始执行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未得逞: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即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达成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非
2025-01-13 09:34:20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以下是犯罪中止的种类:根据时空范围分类预备中止: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即在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例如,购买凶器后决定放弃杀人计划。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发生在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