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侵犯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重婚罪
绑架罪
不作为犯罪
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持有型犯罪
持有假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
窝藏类犯罪
窝藏毒品、毒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洗钱罪
这些罪名在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均表现为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并且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继续犯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涉及上述罪名的案件,应当仔细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继续犯,以便正确适用法律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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