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是指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种工时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权益,同时适应不同岗位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特殊工时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不定时工作制:
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这种制度适用于那些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指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这种制度适用于那些因生产特点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但要求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缩短工时制:
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的工时制度。这种制度适用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岗位。
计件工时制:
指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劳动量来计算工资的一种工时制度,通常适用于生产任务明确、能够量化考核的工作岗位。
企业在实行特殊工时制时,需要遵守当地关于特殊工时制的具体法律与规定,并且需要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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