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证明的盖章地点如下:
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
家长需要先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经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学校开具准予外出借读的证明。
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家长持中心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和所需材料,再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小学115室,初中116室)审验合格后,加盖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借读证明专用章。
接收学校
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出具借读证明,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备案。
总结:
借读证明的盖章地点主要涉及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以及接收学校。具体流程为:
1. 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初审并开具借读证明。
2. 将借读证明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审验并盖章。
3. 最后,将借读证明提交至接收学校,由该校出具最终的借读证明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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