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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起,西安中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西法有见地”专栏,立足西安两级法院,搭建推进应用法学研究和精进审判实务水平的“舞台”,厚植繁荣法学、汇聚洞见的“沃土”。
本期“西法有见地”栏目邀请西安中院行政庭法官陈洁婷,分享《从签约到杀青,微短剧行业演职人员权益保护全攻略》。
作者简介

陈洁婷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陈洁婷,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硕士研究生,撰写案例入选2025年陕西高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西安中院、西安市人社局和西安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短剧以其短小精悍、情节紧凑的特点迅速走红,成为大众娱乐的新宠。
《中国微短剧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西安的微短剧产量约占全国总量的60%,在DataEye发布的百强承制榜中,西安占比22%,排名全国第一。数量庞大的演员群体、场景多元的“一站式”影棚、经验丰富的微短剧承制公司,集众多优势于一身,西安已成为全国微短剧优质的出品城市,甚至被称为中国“微短剧好莱坞”。

一、短剧演职人员用工现状如何?
一部微短剧的诞生,涵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编辑、市场推广等多个环节,涉及的岗位种类十多个,多样化的职业需求,为传统影视从业者提供了转型发展的新机遇。但是,随着短剧产业的迅速火爆,也出现了演职人员(导演、制片、编剧、演员、摄影、置景等)用工争议的状况,也影响着短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短剧制作往往周期短、成本相对较低,这使得其用工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和灵活性的特点。一方面,许多短剧制作采用临时招募演员的方式,通过线上平台,如小红书、抖音等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有表演意愿和经验的人员参与。这种模式下,演员与制作方之间的合作往往较为松散,双方可能仅通过口头约定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短剧制作公司会与一些演员建立相对长期的合作关系,签约成为旗下艺人,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演出机会,常见的签约模式有通过MCN模式孵化达人并包装成演员,或者直接签进短剧公司。
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短剧演职人员与制作方的关系更为复杂多样。临时招募的演员、兼职的编剧等,与制作方仅为短期项目合作,不存在长期稳定的隶属关系。以临时演员为例,拍摄结束合作即终止,期间虽接受制作方一定指导,但工作自主性相对较高。即使是签约演员,部分也会因与MCN机构或工作室合作,从而形成多方主体关联,并非单纯与制作方构成一对一的紧密从属关系。所以演职人员行业,以劳务关系或合作关系居多。
二、发生纠纷时,演职人员该向谁主张权利?
实践中,演职人员合同的签订主体多种多样,一般来说只有核心主创(制片、导演、编剧、主演)可以直接与影视剧出品方签订合同,但其他的演职人员更多地只能与剧组签订合同,更有甚者,很多群演只能由群头(即群众演员的领队)介绍出演机会,福利待遇只有口头允诺,无法签订书面合同。
那么,发生纠纷时,演职人员该向谁主张权利?
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合同签订方为出品方,则出品方为演职人员主张权利的最适格主体。当然,为了避免出现追加投资后,最终出品方与合同最开始载明的出品方不一致的情况,也可以将所有出品方全部列为被告主张权利,尽管最终可能不是所有出品方都会承担责任,但从演职人员的角度,这样增加潜在责任承担主体,会增加获赔的可能性。
影视行业中,剧组常常代表出品方,以剧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与演职人员签订合同。因为剧组不仅可以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还可以刻印公章,这样看来,剧组似乎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然而,剧组只是为了影视项目摄制而临时组建的机构,就像是为完成一个工程临时组建一个项目部一样,它并不是适格的民事主体,无法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最终责任承担的主体,还应该是剧组隶属的出品方。
另外,在实践中也存在演职人员尤其是群演,只与群头联系,报酬也是由群头发放的情况,那么发生纠纷时,可以将群头与出品方列为共同被告。
三、如何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文件。现实中,许多演职人员可能会因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忽视签订合同。然而,没有合同可能导致维权难度增加。所以,签订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包括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与时间、工作期限、违约责任等,以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顺利维权。
合同中,报酬支付数额、方式、违约责任等自然是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但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更不容忽视。
短剧拍摄为了追求“短平快”,工作强度普遍较大。以一部80集短剧为例,通常7天内完成拍摄,日均工作14小时以上,演员需要高强度背台词、赶进度。演员可能上午穿龙袍演皇帝,下午换西装拍商战,晚上还得在城中村录家庭伦理戏,角色转换频繁,体力和精力状态面临巨大考验。
演职人员很有可能并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身体伤害,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演职人员在赔偿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合同中约定由用工方购买商业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否发生纠纷,都应在工作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尤其是证明用工关系存在,以及工作成果的证据,防患于未然。例如,组讯、宣传海报等物料中载明了各投资方的名称及排序,以此可以证明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工作过程中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交付视频、图片、文字等可以证明用工关系存在及实际履行。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这些证据也许是胜诉的关键。
另外,在选择与剧组或投资方合作前,演职人员应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以及以往是否存在拖欠报酬等违约行为。
在短剧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当下,充分重视短剧演职人员的用工问题,从法律和行业规范层面加以解决,不仅是保障演职人员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西安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关键一环。法治如同坚实的基石,为短剧行业筑牢权益保障防线,也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汇聚西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共进,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助力西安在文化繁荣与法治建设双轨道上稳步前进。
作者:陈洁婷
来源:西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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