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拖欠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超过30天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离职后工资拖欠的情况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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