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调解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受理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调查分析:
调解机构需调查纠纷原因,收集证据,并分析事实,明确争议焦点。
安排调解员:
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根据纠纷性质,从调解员库中安排合适的调解员,可能包括专业人士或有经验的人员。
召开调解会议:
安排调解会议,邀请当事人及调解员参加,通常在调解机构办公场所或其他适当场所举行。
介绍调解程序:
调解员向当事人介绍调解的原则、方式和程序。
当事人陈述情况:
当事人在会议上陈述自己的情况和诉求,并提供证据。
调解员主持调解:
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
达成调解协议:
若当事人在会议上达成协议,调解员将起草调解协议书,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完成调解:
当事人签署协议书后,调解工作基本完成,调解员保存好协议书,当事人根据协议执行。
后续跟进:
对于久调不决的纠纷,应及时上报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调解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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