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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首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5:34:32    

办理首付的流程如下:

申请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确认书》

办理渠道:前往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申办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商品房认购书、确认承诺书、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办理要求:此业务只能办理一次,若已婚或与他人共同购房,且配偶或共同购房人也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一并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需共同前往窗口申办。审核通过后,市公积金中心会出具《申请确认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市公积金中心、个人及开发商保管。

申请划转提取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登记后,携带合同和个人留存的那份《申请确认书》,持有效身份证件回到同一提取业务窗口申办。若多个申请人共同申办,只需其中一个申请人到场即可。审批通过后,市公积金中心会直接将核准确认的提取资金划转至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签订购房合同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缴付首付款并保存收据

缴纳首付款,并妥善保存首付款收据。

办理按揭贷款

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若符合贷款条件,会通知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办理房屋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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